2023年合肥市巢湖市总工会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巢湖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聘用单位和人数     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备注    
            专业要求     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巢湖市总工会     1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     新闻学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 1日后出生)     巢湖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

  3.热爱工会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熟悉《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8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7.具有巢湖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 1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如实填写《巢湖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料复印件不再返还。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2.报名地点

  巢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巢湖市工人文化宫一楼,东风路34号),联系人:沈梅,联系电话:0551-82315871;13805656624。

  3.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7日—8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23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巢湖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巢湖市工人文化宫一楼,东风路34号)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工会基础知识(《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公文写作、人文、历史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8月26日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巢湖市人民政府官网和巢湖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的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适时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巢湖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巢湖市人民政府官网和巢湖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最终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合成。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递补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方式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巢湖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巢湖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总工会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 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递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其递补方式另行公告)。

  (六)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巢湖市人民政府官网和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市总工会与聘用人员首次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与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其报酬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奖构成。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办理五险一金(其中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市总工会承担),住房公积金和年度考核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聘用人员自公示期满一年内离开岗位的,按本次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

  2.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551-82313391

    市总工会咨询电话:0551-82315871

  附件:登记表.docx

  巢湖市总工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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