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4人公告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派遣制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人员2名,警务辅助人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司法辅助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警务辅助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仅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5、同等条件下,司法警察学校或法律专业毕业、退伍军人的优先。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薪酬待遇

  招聘的派遣制聘用人员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具体人员工资标准按中院同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综合核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2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东路2855号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辅楼2楼217办公室)。

  3、报名者需准备或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2日下午17:00以后登录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网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六、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等具体考务工作由承接主体组织。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2、考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者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15]1号)、《安徽省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八、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2、考察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备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对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举报或者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统一合同文本,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022年12月31日前,花山法院如产生工作人员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安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十二、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马鞍山人才网或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3、本《公告》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70215 0555-2370213(花山区人民法院)。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报名表.doc

职位表.xls

  花山区人民法院

  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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