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模拟试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该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对此请谈谈你的理解。

  【政道解析】

  1.概括评价相关话题。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作为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中的规定,不仅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2.阐明话题的积极意义。

  (1)体现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方法。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增强制度针对性。限于心智未熟、辨识力自控力有限等因素,未成年人极易受到互联网有害信息、有毒价值观的侵扰。通过显著提示,“保护和发展并重,而不仅仅是把孩子与互联网隔离”,既能使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正常学习生活不受伤害,又能让家长放心给未成年人自主接触和使用网络的空间。

  (2)体现政府的法治思维。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实践中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国家网信部门在规定基础上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这对加强对平台的责任监管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

  (3)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这一重要的制度创新借鉴了网络治理其他领域的大型平台主体责任及其落实机制,能够有效遏制互联网信息乱象,不仅能避免平台或商家利用青少年的心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同时还能使相关平台或商家对于未成年人内容方面强保护高标准的保护氛围。

  3.结合实际如何落实。

  (1)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通过政策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的方式呼吁社会各界深入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尤其针对互联网信息的内容创作者可以通过线上强化学习的方式强化他们对于要求的了解及重视。

  (2)提升《条例》的执行力度。我们基层工作人员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对法规的理解与运用,同时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学思用贯通,全面提升《条例》的执行力度。

  (3)畅通对于这类网络侵权信息的举报渠道。建立多元化举报平台,如线上网民投诉受理窗口、线上涉企举报专区,提高对争议信息的发现及处置效率。

本站重点推荐>>>公考笔试面试体验课
本文链接:www.ahpta.com.cn/beikao/23629.html;本站拥有强大的搜索功能,请至网页顶部点击“放大镜”按钮使用,但只能匹配搜索标题哦!如果对应的文章中有您要找的内容,请继续按CTRL+F键进一步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