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模拟:城管获得“委屈奖”

  近日,被小贩打伤鼻梁的城管队员被颁发了1000元“委屈奖”,以表彰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自始至终文明执法的行为。对城管获得“委屈奖”这一事件,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被打伤的重庆城管队员获得“委屈奖”,我认为有其合理之处,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城管队员在面对商贩打骂之时能坚持文明执法,并因此受伤,的确应获得有关部门的奖励,抚慰其受伤的身体和心灵。但我们也应看到,文明执法并不等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此奖项的颁发是对文明执法的一种曲解。

  首先,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市政管理监察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语言粗俗、作风粗暴、动作粗鲁;不准刁难、打骂被管理者和服务对象。这就说明,文明执法是城管队员应遵守的工作准则。如果遵守规定便可以获奖,那“委屈奖”的设立便失去了意义。

  其次,商贩打骂城管队员是暴力抗法的行为,甚至涉及到刑法问题。人人都有免于被暴力侵犯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职务区别,不应该因人而异。作为受害人的该城管,不能因为忍受了这样的暴力就该获得一份奖励。奖励则相当于认定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正当性,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城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在打骂过程中,应有更合理的方式去解决,而不是受害人始终承受“委屈”。

  最后,“委屈奖”无助于疏解城管执法的症结。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一方是为了城市的整洁有序,一方是为了生计,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形成对立。虽然城管部门变“暴力执法”为“文明执法”,甚至为经受商贩打骂的城管队员颁发“委屈奖”,但如果只是一方的忍让,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永远得不到解决。

  因此,我认为要真正解决城管与商贩的矛盾,使其互相尊重与包容,建立平衡对等的关系,应该从执法理念上予以转变。广大城管部门可以借鉴“济南模式”,把“执法、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理顺,把服务作为解决城市各种“疑难杂症”的主线,化堵为疏,为商贩编制西瓜地图、自行车地图、便民报摊地图、公厕地图、百个周末蔬菜临时直销点地图等,这不仅让流动商贩有了“栖息”谋生之地,还方便了市民,城市市容也得到了保障。如此,才能将城市管理的基本矛盾消弭于无形,将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猫鼠关系”转变为“鱼水关系”,让城市管理更文明、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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