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选调5人公告

  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于2022年4月注册成立,公司聚焦大健康产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围绕健康医疗、健康医养、健康医药、健康数字、健康科技5大产业科学布局,是芜湖市唯一一家定位于大健康产业的国有企业,是政府服务、支持、发展大健康产业的重要“抓手”。

  芜湖市医药供应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是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4月注册成立,目前主要经营业务为芜湖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服务项目。

  为优化集团及子公司人才资源配置,结合公司用人需求,现决定面向芜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及区属国有企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岗1人;芜湖市医药供应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岗2人、业务岗2人。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芜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岗人员;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一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员额控制数内正式在岗人员;区属国有企业(不含子公司)员额控制数内正式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人员选调岗位表》、附件2《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人员选调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不适合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条件

  1.应聘者身份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岗人员的,获聘以后需辞去公职不再保留原身份;

  2.应聘者身份为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者身份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的,报名时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属于单位正式编制员工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组织任命文件、招聘录用文件等),或本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本人属于单位正式编制员工,若考察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取消资格)。

  四、选调程序

  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官网、芜湖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芜湖人才网查看招聘公告和相关附件。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11日17:30,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投递简历,如一人投递多个岗位,以最早接收的简历为准。

  2.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填写在线简历,并通过在线简历的“相关证明附件”栏目上传以下材料:

  (1)《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选聘(选调)报名表》(附件3)

  (2)市属国企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区属国企人员须提供单位正式编制的佐证材料或承诺函(附件4)

  按照规范填写后,请点击以下链接投递报名:

  https://www.ahwhrcw.cn/zgz/mqrz/gsjj?id=2249

  3.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与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请携带指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查,资格审查公告将适时公布在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芜湖人才网,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逾期未参加资格复查及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工作人员将严格对照岗位招聘要求和条件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律不列入面试名单。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打印后在本人签字处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2张;

  6.工作证明(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同时期社保缴费证明等);

  7.市属国有企业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区属国有企业报名人员,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属于单位正式编制员工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组织任命文件、招聘录用文件等),或本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本人属于单位正式编制员工,若考察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即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采取非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围绕政治品行、业务能力、过往业绩等方面对面试人选进行评价,评价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如最终成绩相同,由在场评委对分数相同应聘者重新打分。为保障录用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若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合格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离职证明,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如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供则视同自愿放弃资格,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社会劣迹者及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官方网站、芜湖人才网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参照芜湖市市属国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公司薪酬体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991810

  监督电话:0553-399181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00-17:30

附件1: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人员选调岗位表.doc

附件2: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全资子公司人员选调岗位表.docx

附件3: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选聘(选调)报名表.docx

附件4:承诺函(区属国企人员提供).docx

  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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