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备考:78位硕士生起诉学校

  由于奖学金缩水,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1级法律硕士生提起诉讼,称校方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奖学金具体政策的行为违法,要求补发。法院以学校非行政机关为由未立案。校方称,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尊重学生起诉权。对于中国政法大学78位硕士生起诉学校事件,你的观点是什么?

  【参考答案】

  跳出奖学金之争,单纯地看学生集体起诉学校事件,有两个方面值得重视:一,起诉学校,彰显了当下我国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长。二,从诉讼过程本身看,大学生起诉学校是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首先,将学校告上法院,体现了法治社会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维权意识的增长。大学生是时代的骄子,应当成为时代的先锋。这78位大学生是法律硕士,更应该勇敢地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向大学问题说“不”,以维护正当的利益诉求。

  其次,学生的起诉行为,让人们懂得了举证在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区别。学生们之所以对学校提起行政诉讼,是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而《民事诉讼法》则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学生们想让学校出具教育部取消拨款的证明,所以选择了行政诉讼。这样的法律常识,在很多民告官案件当中,都极具借鉴意义。

  再次,学生们讨说法的精神值得肯定。学生起诉学校的直接原因是学校不能拿出教育部取消拨款的证明,不能给学生一个合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法,从这个层面上讲,学生的法律维权为推动高校财政依法公开贡献了力量,值得肯定。

  最后,不管法律硕士告政法大学的结果如何,这桩官司里面体现出来的现代法制精神,可能已经超越了奖学金本身。凡事都靠法律说话,看起来有些小题大做,实际上正是解决问题之道。有委屈就去法院讨说法,比起动不动就去上访堵政府大门,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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