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属国有企业高管人员招聘4人公告

  蒙城县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蒙公司”)、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公司”)等三家公司是县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管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程管理类);兴农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程管理类)、总会计师1名;县兴蒙公司副总经理1名(金融财会类)。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经营管理水平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较强的工作执行力。

  4.年龄在45周岁(1973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撤销资格未逾五年的。

  (2)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具体任职条件见附表。

  四、薪酬待遇

  具体薪酬待遇按县政府(县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蒙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9年7月17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下载《蒙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高管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8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蒙城县财政局(国资委)后院南二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地址:蒙城县周元西路144号)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1)相关工作业绩报告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三)资格初审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综合分析个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实绩的基础上进行初选,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如不足6人,但达到3人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需高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公告。

  (四)笔试

  考试范围:领导干部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会计、金融、工程等),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进行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岗位数量,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综合最后得分,按照1:2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如直接面试,面试成绩需高于60分),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进行公布。考察由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对考察对象的适岗性作出对比分析、综合评价,并对考察对象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对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聘用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研究决定及聘用

  体检结束后,经聘用单位集体研究并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对有反映问题,经查核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任人选按组织程序任命。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

  (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558-7626033、0558-7626707

  监督电话:0558-7639110、12380-5、0558-7692075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蒙城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管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蒙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高管人员岗位计划表

  3、蒙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高管人员报名表

以上附件打包下载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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