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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师资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8号)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8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13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计算机1名、化学1名、体育1名、教育(心理)1名、学前教育1名、幼儿保育1名(详见岗位表)。
招聘相关信息在灵璧师范学校官方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取得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应聘语文岗位的教师应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应聘英语岗位的教师英语须达到专业四级以上);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等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打包发送到zhaozhaobd@163.com邮箱。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组织实施,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本人。
(二)考试、考察
考试以专业测试为主,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试、考察时间以灵璧师范学校通知为准。
(四)聘用
考试、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与之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工资按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在学校发放的津贴福利上,享受在编教职工同等待遇;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及各方负担比例严格按照当地社保机构规定办理。
五、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13905578386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招聘教师报名表
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3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