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庆市桐城市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60人公告

   为促进教师交流,盘活现有教师资源,改变城区部分学校缺编现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60名,现就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学科及名额

   根据城区部分学校编制测算情况,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研究后,确定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具体学科及岗位计划数(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桐城市域镇街集团校内在编在岗教师均可参加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考试:

   1.报考小学段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段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岗位学段必须与本人编制(工资关系)所在的学段一致。

   3.报考初中学段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段的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在教育系统编制内任教满3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在乡村任教满6年,所有报考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报考的教师,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供有关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学段证明(集团校出具并盖章)和表彰等相关证书证件),所有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学校审核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后在申请报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将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整理上报所在集团校。

   3.所在集团校组织初审,对学校上报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审验原件后在复印件的每页右上角签署“已审核”并加盖集团校公章,审核通过后在《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字盖章,并在申请报告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4.各集团校认真填写《2023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3),于8月15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人事科邮箱:tcsjyjrsk@126.com。电子邮件命名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选调考试报名汇总表。

   5.各集团校务必于8月16日上午10:00前将《报名汇总表》、报考教师个人申请报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单位审核后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材料汇总整理装订报市教育局人事科(不接受个人报名),逾期不受理。

   6.8月16日下午,市教育局将联合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教师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五、考试

   公开选调教师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由市纪委监委全过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一)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

   (二)笔试相关事宜:笔试成绩即文化课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卷面满分分值为100分。

   1.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高考要求分层次(初中、小学)分学科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报名参加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考报考学科的高中学科知识;报名参加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考报考学科的初中学科知识。不安排实验操作和外语听力。

   2.笔试准考证领取:8月18日下午2:30-5:30,各集团校派人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本集团校考生《准考证》并及时发放,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调入教师的确定

   根据各学段、学科调入教师名额和考试成绩,分学段、学科等额确定拟调入教师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分的,按以下原则依次确定:学历层次高的优先;最高学历相同的,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学历情况相同的,近十年来受到过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表彰的分别按省、市、县级优先;表彰层次相同的,综合表彰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拟调入教师人选名单确定后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依据教师考试成绩,分学段、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报考教师本人自主选择具体调入学校;对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择校或不愿意择校者取消其调入资格,空缺名额按该学段、学科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相同时,按上述确定拟调入教师人选的办法处理)。

   调入教师名单及时在网站公告,8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办理有关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凡涉及报考条件、优先原则等有关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涉及优先原则的需要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1份复印件),限报名时提供,逾期提供无效。

   2.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学校的规定执行。

   3.所有报考人员须与原单位签订承诺书(见附件4),若报考学科为本单位紧缺学科,录用后仍在原单位支教一年。

   4.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承诺书.docx

汇总表.xls

审查表.doc

职位表.xls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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