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备考:市容监督员

  某市城管局目前聘请千名“市容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该市城管局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中规定:市容监督员的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请对该市城管局的做法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该市聘请市容监督员执法,本意是为了强化市容管理,依靠群众力量对城市建设中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然而,执法权以委托的形式让渡给监督员、结算后罚金的80%返还给监督员的做法,我认为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市容监督员并无执法资质,更无执法权。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因此,该市的城管局将执法权委托给市容监督员进行执法,是违法行为,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除此之外,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所有罚款均应上缴国库,而不能由处罚机关擅自挪用。该市城管局将罚款返还监督员作为工资,同样违背了法律规定。

  该市将市容监督员收缴的罚金按80%的高比例返还给监督员,本是为了激发他们工作的热情。然而,高额的返还罚金同样也会产生负作用。市容卫生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城管人员进行有关市容方面的宣传、劝导、监督整改、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等。然而,在“提成”利益的诱惑下,市民一旦有违规行为,市容监督员立刻就开罚款单,甚至会出现乱罚款、乱收费的现象,出现中饱私囊、践踏法规的现象,这种以“罚”代“管”显然与政府原本的初衷相去甚远,而这实质上也是“懒政”的表现。一旦发生乱执法的行为,对执法部门的形象、对整个城市的文明建设、对社会的稳定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要真正强化市容管理,充分发挥市容监督员的积极作用,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市容监督员,我认为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容监督员的引导作用,通过自身的文明劝阻,文明引导,带动更多的人,自觉遵守社会文明,对不文明现象说“不”。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容监督员的管理。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在资格准入、常态监察、投诉监管、权利救济等层面完善制度,打造一支文明合法的市容监督引导队伍。

  对于政府本身来说,我认为一方面政府要改变“以罚代管”的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加强市容管理,从宣传、劝导、监督等方面来解决市容乱象。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客观执法、公正执法的标准,既要保证市容管理中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又要避免过度执法、恶意执法,从责任、法律、荣誉等方面对执法者施以严格的激励与约束,而不是通过“罚款提成”之类的利益机制去“刺激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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