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马鞍山市当涂县教育局选调教研员3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3名教研员,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中学化学、中学物理、思想政治教研员各1名。(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化学教研员岗位:省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高中、初中化学教师。

  物理教研员岗位:省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高中、初中物理教师。

  思想政治教研员岗位:省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高中思想政治、初中小学道德法治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在县(区)级以上区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威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具备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和相应专业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公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开发布。

  网址:https://www.dangtu.gov.cn/xwzx/gsgg/index.html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当涂县教育局负责,实行现场报名并组织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元月8日—元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当涂经贸学校院内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111室(联系人:端维涛 0555-6729703)。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当涂县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选调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选调岗位所需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现工作单位开具在本学科教学工作满6学年的证明,同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主管机关包括当地教育局、人社、编制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

  (8)涉及年龄放宽至45周岁的人员,需提供市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称号或省特级教师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除报名表和照片外,其余复印件均按以上顺序装订。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取消选调岗位数。

  6.收费标准: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费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范围

  A、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师德建设。

  B、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课程标准等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专业测试

  1.县教育局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名单(准考证号

  码),并按照学科、岗位选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2.专业测试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满分

  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3.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名单。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选调人员审批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的。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后,确定为选调对象,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岗位聘用按照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岗位条件进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

  本公告由当涂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审查表.docx

证明.docx

职位表.xls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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