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阜阳市颍东区

2023年阜阳市颍东区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5人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2023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公告》已于6月2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由于部分岗位报名情况不理想,为满足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经研究决定针对未招聘到位的岗位继续实施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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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市颍东区面向区内选调优秀教研员4人公告

为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教研工作水平,经研究,公开引进4名优秀教研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引进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中学英语教研员1名、中学道德与法治1名、中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备国家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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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市颍东区面向区内农村学校选调教师55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畅通教师流动渠道,经研究同意,面向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55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各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在编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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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市颍东区招聘村医37人公告

为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3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颍东区村卫生室新进人员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采取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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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招聘16人公告

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经颍东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专司颍东区政府性投资,公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经营管理等工作。目前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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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市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10人公告

阜阳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颍东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0万元。专业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投资,中小企业资金担保;土地整理、开发、利用,新农村建设投资、旧城区改造项目投资;政府性资源与国有资产整合、运营等。 根据工作需要,阜阳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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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阜阳市颍东区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1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阜阳市颍东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1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见附表)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胜任学科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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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2年阜阳市颍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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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阳市颍东区生态环境执法辅助人员招聘16人公告

为加强颍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阜阳市颍东区生态环境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辅助岗位16个。 三、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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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阳市颍东区面向区内农村学校选调教师4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畅通教师流动渠道,经研究同意,面向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4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各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选调计划。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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