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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紧急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号)规定, 现就2020年度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1。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3、热爱疾病预防与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去,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bei.gov.cn/index.html)、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huaibei.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12:00至2月1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电子扫描件材料发至市卫生健康委指定邮箱(rjk3119539@163.com)
(二)资格复审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月16日17: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2月 17日。
2、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像以示证明。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评定并公布。
(2)面试开始前由专家组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考官
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
(五)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场加试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布试用人员
经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后,公布试用人员名单。试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不予聘用。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紧急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社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 其他事项
(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体检考察及报批事宜,待疫情过后补办。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61-3119539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61-3119630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监督电话:0561-3119593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37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