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六安市金寨县法院招聘1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金寨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1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金寨县人民法院2022年计划招聘1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具体计划见附件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人民法院辅警工作,热爱审判事业;

  4、能够适应外勤、三班制倒班(夜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适应节假日加班;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1.62米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无“三高症”;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年龄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92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7、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8、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本人、配偶或父母因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8、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考生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报名后至11月17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笔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考试有两种形式:一是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不含)以上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二是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予以公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等。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若同一岗位面试分数相同的,则以主考官评分排序。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在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予以公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只进行面试的,则以面试分数排序,若同一岗位面试分数相同的,则以主考官评分排序。

  (六)体能测评

  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实行淘汰制。

  (七)体检

  1、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审工作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采取劳务外包方式,被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外包至用人单位。岗位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事宜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并完成面试的所有考生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一年有效期内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

  3、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提交考前48小时内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未提交取消考试资格)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扫描安康码等工作,并全程佩戴口罩。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测量,如体温仍超标准,须到金寨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检测,不予参加考试。对于中高风险地区和正在集中隔离的报考人员,不予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监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有关信息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查询、查阅,一经发布,视同通知到本人。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6、报名咨询电话:0564-2708123(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承诺书.docx

职位表.xlsx

  金寨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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