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选调8人公告

  经区委编委同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开展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单位用人自主权与组织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确保区直单位干部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

  二、选调数量及范围

  (一)选调数量:参加选调的区直单位共3家,计划选调人员8名,其中选调:公务员1名,事业身份人员7名。

  选调要求详见《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1.区委宣传部选调人员范围为全区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选调其他岗位的为全区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群众公认度较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3.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乡镇公务员报考须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

  5.服从组织安排,符合选调岗位规定的身份、学历、学位、经历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27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427室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数与选调名额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3:1时,经研究后可放宽到2:1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2:30-5:30,到考点办公室(区委组织部427室)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9月30日

  六、考察

  1.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2.考察出现放弃人选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录用人员名单在叶集政府网、叶集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八、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叶集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地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行程码”和“安康码”两码查验,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必须摘下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监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叶集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在叶集政府网、叶集先锋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64-2770111。

报名表.docx

承诺书.docx

职位表.docx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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