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蚌埠市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进行,共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人,具体岗位:城区2 人,武桥镇1人,头铺镇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五河县户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计算机,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3日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持证残疾人及残疾人直系亲属优先聘用。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失信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所有环节公示均在五河县政府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5室 (为民路9号民政局二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根据所报岗位自行下载《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时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必须服从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及安排。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9月23日。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法处理。

  7.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上述两科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的比例合成,满分合计100分。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比例不足1:3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政府网及五河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按照分数排名进行选岗,确定聘用人员具体岗位。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开始,招聘人员工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参照本县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七)招聘上岗后空岗递补

  招聘考试结束后,将保留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总成绩并建立人才储备库,此次招聘人员后,再出现空缺岗位将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后按照体检、考察及录用等环节进行,人才储备库人员自招聘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五河县人民政府网( https:/www.wuhe.gov.cn/)查询。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招聘的考生请及时申领“安康码”。考生参加所有线下招聘环节均须“安康码”为绿码且保证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无与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无明显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等症状,外出采取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且身体监测正常(详见附件2)。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5.本公告由五河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5037170

  监督举报电话:0552-2325956

报名表.docx

疫情防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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